臺南市102年度社區生活營校園輔導活動(第1期)
臺南市延平國中陽光青少年活動實施計畫
壹、 依據: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101年12月25日公告編號30401號辦理。
貳、
目標:一、加強行為低成就學生之學習生活、課業輔導,增進其社會適應能力。
二、透過多元化之課程,加強中輟及中輟之虞學生適應學校的學習生活與環境。
三、提升學生的學習能力及適應未來生活能力。
四、提供學生升學另外選擇。
參、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延平國中
貳、 實施對象:待輔學生資料,詳見〈附件四
待輔學生資料〉
一、中輟復學需要特別教育之學生、時輟時學及中輟邊緣學生。
二、適應困難、學習意願低落有中輟之虞之學生。
參、 實施期程:自102年2月18日至102年6月1日,共12週,每週5節
肆、 活動地點:本校操場
伍、 實施內容及方式:
一、實施內容:
木球運動係一種在草地上逐球道、先揮桿再推桿過門比桿數,是臺灣發明並列為臺北市主辦2017年世界大學運動會競賽項目之一,透過木球運動學習,除讓學生習得一運動技術、增進體適能外,在比賽活動中培養學生實踐遵守規範、磨練個人修養,並藉由提供校內體育活動服務實習機會,從小處著手、犧牲奉獻,培養日後成為一個全人健康、敬業樂群、樂業律己、奉公守法好公民。
二、平日活動時間
(1)時間:每週一至五第八節(16:15~17:00)
(2)地點:本校操場中央草皮
三、比賽活動時間
(1) 102年3~4月台南市春季木球錦標賽(暫定)
四、校內體育活動實習時間
(1) 4月份:本校一年級班際大跳繩比賽
(2) 5月份:本校一年級班際籃球比賽
(3) 6月份:本校三年級班際桌球比賽
陸、
師資來源:本課程聘請本校兼課教師。
柒、
經費來源:擬申請由臺南地檢署緩起訴處分金補助。
捌、
經費預估:詳經費概算表。
玖、
預期成效:
一、
習得木球運動技能、促進身心健康。
二、
培養學生正確人生態度及觀念,增加學習興趣使其逐漸能適應正常課程。
三、 提供多元學習經驗,也可當成為另外升學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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