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8日 星期一
102年度社區生活營第二期輔導諮商小團體(四)
☆本次團體進行內容概述: 1.我知道的我:從上周挑選出10項能力分成我知道別人知道與我知道別人不知道兩類,且記錄在圖畫紙上。 2.你眼中的我:L在成員們背上貼一張圖畫紙,讓L、CL與每位成員根據於團體中的觀察用一形容詞及一個小圖示回饋彼此,並記錄在各自背上的圖畫紙後進行分享。
102年度社區生活營第二期小團體諮商活動(三)
☆本次團體目標: 1.運用媒材引導成員探索與分析自我的特質及能力。 2.藉由自我的觀察及他人的回饋協助成員提升自我形象。 L指導成員填寫「人格特質分析表」,且完成計分動作,結果於團體結束前公布 ☆本次團體的優點、待改進之處與疑問: 1.y生將焦點聚焦於自我認同,且好奇與積極分析比較成員間的差異,穩定與活絡團體氛圍。 2.I生持續學習尊重他人的意願與為自己行為負責,時時考量自己的需求與他人的立場兩者間需要取得平衡的重要 性。可看出透過活動的自我成長與學習
102年度社區生活營第二期小團體諮商活動(一)
☆本次團體活動重點:
1.新知旅:領導者簡單自我介紹及說明團體進行方式,協助成員對參與團體更進一步的認識。
2.畫中有話:帶領者請成員挑選一張代表自己最近心情的圖片後,發給每位成員一張圖畫紙,並寫上自己的姓名(綽
號)、家庭成員、對自己最滿意的事、期待團體成員都能遵守的事、在團體中發生何事會令自己不開心,以及希望自
己參加小團體後能有那些改變,並輪流分享。
2013年7月11日 星期四
(延平國中-個諮)成果報告
臺南市102年度社區生活營校園輔導活動成果報告總表
辦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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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延平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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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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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親輔導社區生活營活動
□需高關懷學生療程式小團體諮商活動
█個別諮商輔導活動
□陽光青少年活動
□築夢年少課業輔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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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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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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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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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新台幣 叄萬叄仟捌百元 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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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
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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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102 年 3 月 15 日起
至 102 年 6 月 14 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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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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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附待輔學生名單(如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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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資源
運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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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任輔導人員: 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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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志工人數: 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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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關懷學生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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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生與高關懷學生人數比
(1)高關懷學生數:(2)一般學生數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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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毒品、霸凌(欺侮、生(心)理傷害、雙方勢力 (地位)不對等)、幫派背景學生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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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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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後行為改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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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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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評估檢討與建議:
檢討:心理師與學生個別晤談後的個案研討時間是協助老師以多元觀點觀察、分析學生行為改變及關係建立發展,為學生輔導打了一劑強心針。目前每位學生接受個別諮商服務次數為5~6次,配合學校行事曆的安排會變成心理師和學生隔周晤談,如此設計對於以需要調整或修復親密關係(尤其是親子問題的緩和)為主訴問題的學生次數略少,較難覺察與評估學生接受晤談後的進步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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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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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2013年5月27日 星期一
102年度社區生活營 親職教育-強化親子關係提升家庭功能講座
102年度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社區生活營校園輔導活動
親職教育-強化親子關係提升家庭功能講座
一、依據:本市家庭教育中心102年度社區生活營校園輔導活動計畫辦理。
二、目的:
(一)認識親職角色與責任、有效安排家庭生活、建立健康的親子關係。
(二)藉由講師引導讓家長彼此分享、了解自己、反省自己、進而改變自己。
(三)促進家長改變,強化親子關係,提升家庭功能。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法務部、台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三)承辦單位:承辦社區生活營之各國中小
(四)辦理日期:102年5月18日
四、參加對象:以本市參加社區生活營校園輔導活動學童及家長務必參加,其他家長自由參加。
五、報名方式:逕向辦理社區生活營據點學校報名。
五、報名方式:逕向辦理社區生活營據點學校報名。
六、講座內容:
如何強化親子關係提升家庭功能
七、講座時間:
102年5月18日(六)9:30-11:00
八、經費:由102年臺南地檢署緩起訴處分金項下支應。
102年度社區生活營 延平國中陽光青少年活動
臺南市102年度社區生活營校園輔導活動(第1期)
臺南市延平國中陽光青少年活動實施計畫
壹、 依據: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101年12月25日公告編號30401號辦理。
貳、
目標:一、加強行為低成就學生之學習生活、課業輔導,增進其社會適應能力。
二、透過多元化之課程,加強中輟及中輟之虞學生適應學校的學習生活與環境。
三、提升學生的學習能力及適應未來生活能力。
四、提供學生升學另外選擇。
參、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延平國中
貳、 實施對象:待輔學生資料,詳見〈附件四
待輔學生資料〉
一、中輟復學需要特別教育之學生、時輟時學及中輟邊緣學生。
二、適應困難、學習意願低落有中輟之虞之學生。
參、 實施期程:自102年2月18日至102年6月1日,共12週,每週5節
肆、 活動地點:本校操場
伍、 實施內容及方式:
一、實施內容:
木球運動係一種在草地上逐球道、先揮桿再推桿過門比桿數,是臺灣發明並列為臺北市主辦2017年世界大學運動會競賽項目之一,透過木球運動學習,除讓學生習得一運動技術、增進體適能外,在比賽活動中培養學生實踐遵守規範、磨練個人修養,並藉由提供校內體育活動服務實習機會,從小處著手、犧牲奉獻,培養日後成為一個全人健康、敬業樂群、樂業律己、奉公守法好公民。
二、平日活動時間
(1)時間:每週一至五第八節(16:15~17:00)
(2)地點:本校操場中央草皮
三、比賽活動時間
(1) 102年3~4月台南市春季木球錦標賽(暫定)
四、校內體育活動實習時間
(1) 4月份:本校一年級班際大跳繩比賽
(2) 5月份:本校一年級班際籃球比賽
(3) 6月份:本校三年級班際桌球比賽
陸、
師資來源:本課程聘請本校兼課教師。
柒、
經費來源:擬申請由臺南地檢署緩起訴處分金補助。
捌、
經費預估:詳經費概算表。
玖、
預期成效:
一、
習得木球運動技能、促進身心健康。
二、
培養學生正確人生態度及觀念,增加學習興趣使其逐漸能適應正常課程。
三、 提供多元學習經驗,也可當成為另外升學途徑。
102年度社區生活營 個別諮商輔導活動
臺南市102年度社區生活營校園輔導活動(第1期)
臺南市延平國中個別諮商輔導活動
壹、 依據: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101年7月9日南檢欽文字第1011050396號函辦理。
貳、 目標:
一、推展社區生活營,引進社會資源協助輔導高關懷學生。
二、中輟生輔導,減少青少年犯罪與校園暴力。
三、引進專業諮商師,協助解決學生心理問題,提高學生學習興趣,適應學校生活。
參、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延平國中
肆、 實施對象:
一、 嚴重心理障礙需要特別諮商輔導的學生。
二、 遭遇重大事故亟需心靈重建與輔導的學生。
三、 中輟復學需要特別輔導之學生、時輟時學及中輟邊緣學生。
伍、 實施期程:自102年3月11日至102年6月14日,共計12週,每週2-4小時。
陸、 活動地點:本校個別諮商室。
柒、 實施內容及方式:
一、 聘請具證照之心理師,定期駐校,安排有諮商需求之學生進行個別諮商,每一諮商時程約4-6次。
二、 諮商完畢請填寫個案紀錄表。
捌、 師資來源:聘請台南市諮商中心諮商師駐校諮商。(心理師簡歷如附表-暫定)
玖、 經費來源:申請由臺南地檢署緩起訴處分金補助。
壹拾、經費預估:詳經費概算表(如附件)。
壹拾壹、 預期成效:
一、協助學童學習人際溝通的技巧及解決際困擾或衝突的方法,適應團體生活。
二、導正學生的偏差行為,建立正面積極的行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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